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网店办执照,我支持!
2008-07-1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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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近,北京市工商局在其官方网站公布了《关于贯彻落实〈北京市信息化促进条例〉加强电子商务监督管理的意见》,一时间社会上的反应沸沸扬扬,交易平台、卖家与买家都有不同的矛盾心理。但有些人说是“工商局缺钱花了”,我真觉得这些人实在是无法理喻,不知道他们小学毕业了没有。
规范网上卖家的行为,有利于打击假冒伪劣的商品和行为,能更好地树立网上卖家的形象。出发点是好的,但是否能拿出一套行之有效的执行办法呢?网下的一套死搬到网上来,肯定失败。
从我个人角度来说,我是欢迎国家介入网上交易的管理的。就以我们上海心安即是家短期租房网为例。我们网站上的照片全都是实地拍摄,并承诺如果入住以后,发现与照片有严重不符的,整个租期都免费。但照片一上网,就发现多次被盗,我们曾去多家经营平台打假。后来,我们在照片上加上水印,但道高一尺魔高一丈,又有网站,是网站,不是在平台上个别的经营者,用photoshop上的复制工具把水印覆盖掉,只不过,水平实在太差,“上海心安即是家”这几个字是没有了,画面却也变得扭曲不堪。
我常常在想,冲着这些照片去的顾客,到了那些挂羊头卖狗肉的店家那里,发现实地与照片完全不符,该会有何种想法?他们有什么办法来为自己的损失讨回公道?
网络远不是清平世界,相反,现实生活中的种种丑恶现象,在网络上比比皆是,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。因为作恶的成本非常低,接近于无。打击丑恶,规范经营,国家应该尽早地进行监管。但希望是有可执行的,而不是一篇看似严厉,实际根本不起作用的官方文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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